可恶!丽江一女子骑摩托撞伤小孩后逃逸……: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骑车上路,如果不小心撞到人,应该第一时间停车询问情况,查看伤势,如有需要拨打120,这是最基本的处理方式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可是丽江永胜涛源一女子却不这么做,撞了人还是个小孩后逃离现场,这样的行径着实可恶!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却逃不了一世,最终还是被民警查获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女子骑摩托撞伤小孩后逃跑
10月9日9时,涛源镇街上,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到一小孩,造成小孩受伤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事故发生后,肇事摩托车驾驶员与受道教家属协商过程中,摩托车驾驶员突然驾驶摩托车逃离。
涛源交警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向报警人详细了解事故情况,并吩咐受道教先带孩子就医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随后民警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调取沿路监控视频后锁定了肇事驾驶人为袁某,民警顺着袁某逃逸路线进行追踪,最终在袁某家附近将袁某查获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袁某承认其驾车肇事及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经查询,民警还发现了袁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所幸被撞小孩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只是轻微受伤,经过民警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处理了此事故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一次性记15分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罚款1400元
撞了人还逃跑,惩罚少不了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性记9分,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记6分,依法并处15日以下拘留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读本君了解到,涛源中队最终对袁某作出了罚款14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
交警提醒
广大交通驾驶员出行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同时积极主动救助伤者,不能存侥幸心理,驾车逃逸做完法事后当事人的感觉。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