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光: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嘹是怎样包庇嫌疑人“伪造国家证件”!:洛阳市道教
暴光: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嘹是怎样包庇嫌疑人“伪造国家证件”!
实名控告: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嘹(女)竟然利用职权,包庇“伪造国家证件罪”的嫌疑人洛阳市道教。公开伪造《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作出的: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洛检行监 [2020]41030000017号,该检察法律文书已经到了:不讲理、不讲证据、不讲程序、不讲法律的地步洛阳市道教。
检察官王嘹公开充当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政府乡长赵彦利在没有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竟然滥用职权与洛阳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海泉,伪造《地籍档案》档案中竟然没有《土地登记申请书》没有《权属证明》确能合伙骗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伪造《被拆迁户户主,户口本复印件》,非法签订了三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国家数百万元房屋拆迁款,该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凿,该案已涉嫌:合伙《伪造国家证件罪》在大量事实与证据面前,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公开充当第七检察主任王嘹保护伞洛阳市道教。控告人举报的材料,句句具有法律与事实依据,请求12337举报平台:关注这起:《伪造国家证件》骗取国家数百万元巨额拆迁款的经济大案。请求异地对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嘹(女)包庇嫌异人侵吞国家证地拆迁款的违法事实查除!,
控 告 状
控告人一:张保珍、女、现年79岁、汉族、退休工人
现住:洛阳市涧西区44街坊3栋7门501号洛阳市道教。
手机号:15136320941(注:三名控告人简称控告人)
控告人二:张保玉、男、汉族、现年72、退休工人
现住:洛阳高新开发区孙旗屯乡孙旗屯村第五队、手机18639280157
控告人三:张素芝、女、汉族、现年71岁、农民
现住:洛阳高新开发区孙旗屯乡孙旗屯村第五队、手机13271546469
被控告人:五 嘹 (女)
职务: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工作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案由:伪造法律条款洛阳市道教,包庇嫌疑人《伪造国家证件》骗取数百万元拆迁款,充当征收房屋嫌疑人的保护伞!
控告请求:
1, 请求依法监督召开听证会,强化释法说理,查明检察官王嘹伪造法律的违法事实洛阳市道教。依法撤销王嘹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洛检行监 [2020]41030000017号:
2,落实嫌疑人《伪造国家证件》事实真相,重新作出:行政立案抗诉决定书洛阳市道教。
3,依法追究检察官王嘹伪造《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法律责任洛阳市道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