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茂名市道教
(2022年12月1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茂名市道教,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不是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茂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茂名市道教。
二、其他需要邀请列席人员茂名市道教。
【整理】叶洁
【来源】茂名人大
【作者】 叶洁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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