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唐山冀东眼科医院(唐山冀东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纳入服务协议管理评估情况的公示:唐山市请符咒
唐医保中心字〔2022〕12号
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设置布局计划(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唐医保字〔2022〕54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47号)等文件规定,现经现场考察、重点指标考核、综合评估等流程后,该医疗机构符合进入公示程序唐山市请符咒。现通过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举报。
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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