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有奖励 用人单位快申报!:龙泉市请符咒
各用人单位:
根据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龙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关于对市本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进行奖励(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龙泉市请符咒,现将2022年度龙泉市本级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理公告如下:
01
办理对象
所在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且在2021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符合暂免征收残保金条件的小微企业除外)龙泉市请符咒。
02
办理时间
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7日
03
办理单位和地点
龙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源街79号残联5楼515办公室)
04
条件和标准
享受超比例奖励的用人单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安排本省户籍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25%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和超过1.5%的分散按比例就业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人以上(含)龙泉市请符咒。
(二)残疾人职工需要符合法定劳动年龄龙泉市请符咒,具有本省户籍且持有浙江省残联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三)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龙泉市请符咒,且实际发放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四)已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完成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龙泉市请符咒。
超比例奖励标准:
(一)集中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上年度当地1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龙泉市请符咒。
(二)按比例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每年按上年度当地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龙泉市请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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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申报材料
填报《龙泉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申请审批表》、《龙泉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龙泉市请符咒。
06
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需先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完成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参考该系统核定的本省残疾人安置月数累加,按照12个月一人的标准计算总人数龙泉市请符咒。安排1名12级重度残疾人或者13级的残疾军人,在超比例安置残疾人人数核定上仍按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
(二)应安排残疾人职工数=在职工总数×应安排残疾人比例(有小数点向上取整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数=核定的残疾人职工数应安排残疾人职工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人以上(含)龙泉市请符咒。
(三)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同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龙泉市请符咒。
(四)龙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对企业申请超比例奖励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用人单位,在龙泉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市残联审定后报市财政,市财政同意后向用人单位拨付超比例奖励资金龙泉市请符咒。
(五)用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超比例奖励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奖励资格,追回资金,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行业信用记录龙泉市请符咒。
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伟
附件1:
龙泉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申请审批表
附件2:
龙泉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名单汇总表
来源丨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丨丽报集团龙泉全媒体有限公司
编辑丨叶菁燕
校对丨蓝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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