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生产的“瓶装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超标 检测不合格:焦作市请符咒
10月1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检测不合格情况通告(2022年第30期)显示:鹿邑县梅园生活卖场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瓶装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1707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焦作市请符咒。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按规定移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焦作市请符咒。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或03716128 6289进行投诉或举报焦作市请符咒。
公开资料显示: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成立于2009年03月27日,注册地位于修武县云台山景区,法定代表人为康新超焦作市请符咒。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矿泉水、苏打水、柠檬水、包装饮用水、饮料 。
2019年11月15日焦作市请符咒,生产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瓶装饮用山泉水,被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食药处字〔2019〕61号);
2021年6月25日,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000元(决定书文号:修市监罚字〔2021〕136号)焦作市请符咒。
2022年9月9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案号:(2022)豫0811执1055号)焦作市请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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