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声明:长沙市请符咒
公告
湘ADG1149杨治国(车主:威海市兴安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湘ADL3738熊维德(车主: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湘JD27919徐飞(车主:肖琴)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已如期作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证据登记处理)决定 ,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取《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长沙市请符咒。(办案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7号,电话:073184694770,联系人:袁咏梅)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5日
遗失声明
长沙市雨花区精工机械厂遗失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单位开具的长沙市建设项目完费通知单三张,编号为00012082、00012083、00012084,开票日期2019年9月19日,声明作废长沙市请符咒。
遗失声明
湖南新万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前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长沙市请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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