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沙塘镇捷达木材加工厂因排放废气浓度超标被罚10万元:开平市请符咒
根据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开平市沙塘镇捷达木材加工厂因因排放废气浓度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罚开平市请符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开平市请符咒。
2018年12月25日,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开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锅炉废气处理后烟道口进行监督性采样监测开平市请符咒。根据《(开)环境监测字(2019)第0115201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单位锅炉废气处理后烟道口排放废气的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425mg/m3,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规定的标准。
上述事实有开平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开)环境监测字(2019)第0115201号监测报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气态污染物监测原始记录表二及固定污染物排气中颗粒物采样原始记录计算表等为证开平市请符咒。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如上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平市请符咒。开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2月19日告知该单位的违法事实、开平市环境保护局的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该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开平市请符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十万元开平市请符咒。
根据企查查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开平市沙塘镇捷达木材加工厂成立于2011年06月30日,注册地位于开平市沙塘镇鱿鱼山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梁笑兰开平市请符咒。经营范围包括加工:木材、刨板、夹板、夹板贴胶;销售:木材、木板、枋木、夹板贴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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