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市级督导评估的公告:玉溪市请符咒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10号)等文件要求,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22年10月26一28日对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市级督导评估玉溪市请符咒。
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5—28日玉溪市请符咒。如有相关意见,请向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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