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武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22年第7号):灵武市请符咒
中共灵武市委员会
干 部 任 前 公 示 公 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灵武市请符咒,现对拟任用的4名领导干部公示如下:
哈学云,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灵武市请符咒。现任灵武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临河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拟进一步使用。
周国宝,男,回族,1979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灵武市请符咒。现任灵武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拟任灵武市直单位派出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
杨金微,男,回族,1986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灵武市请符咒。现为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九级职员(崇兴镇杜木桥村驻村第一书记),拟聘任灵武市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唐 龙,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灵武市请符咒。现为灵武市临河镇事业干部(专技九级),拟聘任灵武市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5个工作日)灵武市请符咒。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 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灵武市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中共灵武市委组织部,邮编:750400。举报电话:1238027,(0951)4030403。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2:00,14:00—18:00。
来源:中共灵武市委组织部
本期编辑:杨立鹏
责任编辑:马鹏程
审核:陈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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