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政法委回应“有温度的通告”:通告中提到的一直在做:鄂尔多斯做法事
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具体措施鄂尔多斯做法事。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行海洋)11月4日,鄂尔多斯政法委发布的一份通告引发高度关注和讨论鄂尔多斯做法事。
鄂尔多斯政法委发布的通告鄂尔多斯做法事。截图来自“平安鄂尔多斯”
尤其是通告提到,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可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鄂尔多斯做法事。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
这部分内容让不少网友感慨“这才是我们需要的内容”,并称赞这是“法治的温度”鄂尔多斯做法事。
对此,鄂尔多斯政法委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也是希望公众可以知道自己享有的法律权利,并能正确行使权利鄂尔多斯做法事。
对于通告中提到的“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是发了通告才会这么做,我们说的其实一直都在做鄂尔多斯做法事。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天网上关于通告的热度很高,他们随后会通过官方渠道进一步回应下一步工作措施鄂尔多斯做法事。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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