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故意隐瞒行程,这三人被查处!:丰镇市做法事
阳高 公安
警情通报
2022年10月6日,阳高县公安局查处三名不遵守疫 情防控政策,故意隐瞒行程及不按规定报备的违法人员丰镇市做法事。
经调查,雷某(男,38岁,陕西城固县人),王某儒(男,49岁,陕西陇县人)二人于2022年10月5日凌晨1时许,从内蒙古丰镇市自驾车绕道天镇进入阳高县内,后居住在阳高县城某宾馆;陈某春(男,39岁,阳高狮子屯人)于2022年10月5日晚,为逃避卡点检查,通过搭车、打车的方式从内蒙古乌海市返回阳高,且未向所在社区报备,私自返回家中丰镇市做法事。
该三人的行为违反了疫 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疫 情防控工作秩序丰镇市做法事。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阳高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阳高疫 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需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核查、报备等工作。
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疫 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丰镇市做法事。
阳高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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