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铁岭县、调兵山市、西丰县:调兵山市做法事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调兵山市做法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风险区划定做如下调整:
一、将以下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一)铁岭县
1、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熊谷小区15号楼4单元
2、开发区街道帽山社区学府佳苑6号楼3单元
3、开发区街道帽山社区学府佳苑6号楼6单元
4、开发区街道帽山社区华夏紫荆城2号楼
5、开发区街道帽山社区华夏紫荆城12号楼3单元
6、开发区街道帽山社区废品回收站
7、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雍景天成8号楼3单元
8、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熊谷小区12号楼4单元
9、开发区秦家岗子分场桥南河东6户10间、平房桥南河西6户10间
(二)调兵山市
1、兀术街街道宏大社区宏大小区4号楼东1单元
2、兀术街街道宏大社区宏大小区36号楼西1单元
3、兀术街街道宏大社区宏大小区供销社楼
上述地区按照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调兵山市做法事。低风险区非必要不出区,离开低风险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将西丰县全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域
解除西丰县西丰镇远景社区党校小区、民主社区鹿鸣小区D座、胜利社区美麟公馆14栋、远景社区房产拐楼高风险区,将西丰县全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域调兵山市做法事。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15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调兵山市做法事。
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编辑:郝玲 审校:董健 责任编辑:江鸿)
来源:铁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