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高效执结 ——双辽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双辽做法事
近日,双辽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双辽做法事。
被执行人冯某军、许某、冯某立在双辽某银行抵押借款330万,因本金数额过高,其间产生大量利息双辽做法事。三位被执行人均未按照法律文书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双辽某银行申请执行,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查封并拍卖。
双辽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双辽做法事。经二次拍卖后流拍,流拍价格为533万余元。经询问,申请执行人同意以二次流拍价抵偿借款。
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物抵债的方案,将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在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某位置面积为2536.58平方米的四层商业用楼房进行流拍,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双辽做法事。近日,双方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的重要手段,并不是通过简单地冻结经营账户、扣押生产设备等方式执行案件,而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的表现,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双辽做法事。双辽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温情的执行方法,高效化解每一起执行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袁微 刘晴
版权声明:文中如有转载的文章涉及到您的权益及版权,还麻烦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