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切实做好“传帮带”,确保港区平稳运行:宁波市做法事
根据《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监管执法职责下放和机构编制调整等事宜的通知》(甬编办函〔2022〕135号)文件精神,自9月1日起,宁波市直辖港区港口行政管理职责正式由市交通部门下放至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属地政府承接宁波市做法事。
为切实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两个多月以来,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指导和交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好”,加油保障港口管理“平稳过渡、安全有序”宁波市做法事。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为推进属地执法队尽快熟悉、全面投入到港口行政执法工作中,宁波市交通执法队每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前召开对接会议,向属地执法队详细介绍相关港口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本次检查重点宁波市做法事。
截至目前,宁波市交通执法队联合属地交通执法队开展百日包保专项检查、内贸集装箱超重治理、海砂治理专项督查、防台防汛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50余次,以实践促成效,加速提升属地执法队员工作水平宁波市做法事。
助力执法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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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执法队积极利用“执法学堂”、联合周例会等平台,安排专人深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累计安排授课计划22项,实际开展授课8次,促进属地执法队员业务理论水平有效提升宁波市做法事。
此外,宁波市交通执法队认真谋划,着手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指导手册(港口管理篇)》,为基层执法队员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宁波市做法事。
来源: 宁波市交通执法队
责编:黄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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