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天)7月5日第十次请求泊头市住建局依法按政策对吴立锋作出处理:泊头市道教
(444天)7月5日第十次请求泊头市住建局依法按政策对吴立锋作出处理
尊敬的泊头市住建局
吴立锋,泊头市住建局规划管理处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原建设局】高级工程师泊头市道教。2010年3月,泊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5年3月缓刑期满,表现良好,解除矫正。
2011年12月12日,泊头市住建局许福国、办公室主任苏理签收了泊头市纪委、原监察局转来的文件【1、党纪处分文件;2、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3,政纪处理建议】泊头市道教。签收凭证为处分决定签收表“苏理签字和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公章”【已经泊头市住建局、监察委核实】。
至今,住建局未按政策对吴立锋进行党政纪处分处理,住建局未解除吴立锋的劳动合同泊头市道教。档案劳动人事关系在住建局。
特请求泊头市住建局依法按政策对吴立锋作出处理泊头市道教!
请求人 泊头市住建局吴立锋泊头市道教。
2022年7月5日
手机13703273721
【相关证据附件(相关政策参考文件目录):
1.吴立锋的住建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聘书泊头市道教。
2.处分决定签收表【苏理签字和泊头市住建设局办公室公章】、【1、党纪处分文件;2、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3,政纪处理建议泊头市道教。】
3.许福国已收吴立锋的《处分决定签收表》证明【有录音】泊头市道教。
4.《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2号泊头市道教。
5.《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泊头市道教。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八批)的决定法释〔2012〕13号泊头市道教。】